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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名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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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云股份连收监管 投资者可索赔
来源: handler   发布时间: 2024-04-22   497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智云股份,股票代码:300097) 于2024 年 4 月 12 日晚发布《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证监会大连监管局认为智云股份控股子公司九天中创2022 年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导致智云股份 2022 年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大连监管局决定对智云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深交所对此也出具了关注函。

 

智云股份股票2024 年 4 月 15 日最低价为6.36元,下跌12.27%。16日最低价为5.75元,下跌13.14%。

 

2024 年 4 月 19 日晚,智云股份发布了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212024001 号)的公告,因智云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智云股份立案。

 

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郑名伟律师认为:智云股份2022 年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构成虚假陈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索赔条件:在2023年4月28日以后购进,并持有至2024年4月15日以后卖出或还持有智云股份股票受损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裁判为准)。

 

 智云股份索赔需要提供资料如下:

1、到开户的证券营业部打印出加盖业务章或公章的交易记录,可以是交易流水、资金对账单等(起止日期:从2023年4月28日至打印日),此交易记录中智云股份单只股票或多只其他股票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有电子版,也可先提供电子资料)。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都可以,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信息就行。如果交易记录中含身份证号,则不用提供此证明,或者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3、身份证(正反面)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3301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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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www.zqflw888.com (证券法律网)


 

郑名伟,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基金期货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维权志愿团专家成员。从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后开始从事投资者维权工作,成功组织全国十位律师向十家“造假”上市公司公开征集索赔的《众志成城,向造假上市公司说“不”》活动,撰写了多篇证券法律文章,先后成功代理了东方电子、科龙、五粮液、佛山照明、科苑集团等证券虚假陈述赔偿案件,在证券维权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