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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名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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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索赔案 深圳中院受理
来源: handler   发布时间: 2023-05-18   996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2023年5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对奥联电子(股票代码:300585)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2023年5月16日,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郑名伟律师接受奥联电子投资者黄先生的委托,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2023年5月1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回复“符合立案条件”,奥联电子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正式启动!

 

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郑名伟律师认为:奥联电子受到深交所的处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奥联电子的行为构成虚假陈述,投资者可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索赔。

 

索赔条件:在2022年12月9日以后购进,在2023年2月21日上午10点52分以后卖出或还持有奥联电子股票受损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裁判为准)。

 

 奥联电子索赔需要提供资料如下: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出加盖业务章或公章的交易记录,可以是交易流水、资金对账单等(起止日期:从购入日至2023年3 月8日),此交易记录中奥联电子单只股票或多只其他股票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有电子版,也可先提供电子资料),如果2023年2月21日有交易,请把当天交易的时间也打印出来;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都可以,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信息就行。如果交易记录中含身份证号,则不用提供此证明,或者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3、身份证(正反面)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33楼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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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名伟,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基金期货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维权志愿团专家成员。从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后开始从事投资者维权工作,成功组织全国十位律师向十家“造假”上市公司公开征集索赔的《众志成城,向造假上市公司说“不”》活动,撰写了多篇证券法律文章,先后成功代理了东方电子、科龙、五粮液、佛山照明、科苑集团等证券虚假陈述赔偿案件,在证券维权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