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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名伟律师
电话:(0755)829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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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zmwlawyer@163.com
Q Q:1985242600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33楼(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
劲嘉股份(股票代码:002191)在2022年4月1日得知其董事长被留置,公司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公告,公司没立即公告,其行为已构成虚假陈述,也受到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的监管措施。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郑名伟律师提示:在2022年4月2日以后购进劲嘉股份股票并在2022年4月15日以后持有或卖出遭受损失的股民可索赔(具体条件以法院裁判为准)。
劲嘉股份索赔需要提供资料如下: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出加盖业务章或公章的交易记录,可以是交易流水、资金对账单等(起止日期:从购入日至2022年6月1日),此交易记录劲嘉股份单只股票或多只其他股票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都可以,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信息就行。如果交易记录中含身份证号,则不用提供此证明,或者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3、身份证(正反面)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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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www.zqflw888.com (证券法律网)
郑名伟,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基金期货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维权志愿团专家成员。从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后开始从事投资者维权工作,成功组织全国十位律师向十家“造假”上市公司公开征集索赔的《众志成城,向造假上市公司说“不”》活动,撰写了多篇证券法律文章,先后成功代理了东方电子、科龙、五粮液、佛山照明、科苑集团等证券虚假陈述赔偿案件,在证券维权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