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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名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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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奇信,股票代码:002781)于2023 年 4 月 20日发布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9 号)的公告,证监会认定*ST奇信及相关人员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1、《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2、上市后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及警告等处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在2022 年 3月 31 日收盘时持有*ST奇信股票的投资者可联系提起索赔。
*ST奇信索赔需要提供资料如下:
1、到证券营业部打印出加盖业务章或公章的交易记录,可以是交易流水、资金对账单等(起止日期:从购入日至2022年5月15日),此交易记录*ST奇信单只股票或多只其他股票均可。如有融资融券交易,两个账户均打印;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基本信息证明(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都可以,只要含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信息就行。如果交易记录中含身份证号,则不用提供此证明,或者在交易记录中注明身份证号,加盖章)。
3、身份证(正反面)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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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名伟,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基金期货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维权志愿团专家成员。从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后开始从事投资者维权工作,成功组织全国十位律师向十家“造假”上市公司公开征集索赔的《众志成城,向造假上市公司说“不”》活动,撰写了多篇证券法律文章,先后成功代理了东方电子、科龙、五粮液、佛山照明、科苑集团等证券虚假陈述赔偿案件,在证券维权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