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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名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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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格(原四通)案和解款领款通知
通知
泰格生物(原四通高科)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在执行阶段和解成功:泰格生物公司按判决书判决支付了赔偿款及诉讼费,执行阶段利息我们放弃。该款已付至本所。
为了方便外地泰格生物虚假陈述案原告,不需专程到深圳办理领款手续,原告投资者可以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亲笔书写<收条>,格式如下,邮寄至我所,我将把赔偿款汇至指定帐户,注意:具体赔偿金额请与我联系,帐户只能是原告投资者本人的帐户(要注明银行的分行)。
广东恒通程律师事务所
郑名伟律师
2009年7月7日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A座1311
邮编:518026
收 条
今收到广东恒通程律师事务所郑名伟律师代收的泰格生物证券虚假陈述赔偿案和解款人民币 元(¥ 元),该款付至本人以下帐号:开户行: 帐号: 。
特此据
收款人:
2009年 月 日
身份证复印件位置